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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物业服务及食堂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3月04日 11: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WSX[2025]-001
项目名称:采购物业服务及食堂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采购物业服务及食堂服务项目
数量:12
预算金额(元):******
单位: 月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服务中心综合办公区、财政教育综合办公区、三衢大厦综合办公区、环保档案综合办公区、园区创新创业大厦)等办公区域的保洁、安保等物业服务和县委机关食堂保障服务工作等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实施办法》(新财规〔2021〕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
(4)《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5)《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投标产品为计算机、打印机、空调、照明产品、电******发改委等有关部门发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
(6)《关于落实好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新财购〔2022〕22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2月11日至2025年02月18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5:30至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3月04日 11: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5年03月04日 11: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2.请各投标人随时关注本项目的澄清、答疑、变更事项。
3.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如在“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4.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
5.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102号《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第十条“以下各项不得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中第五项“购买主体的人员招、聘用,以劳务派遣方式用工,以及设置公益性岗位等事项”规定,本次购买服务项目不适用劳务派遣。
6.本次采购项目采用电子交易方式,电子交易平台为新疆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电子交易活动前,应注册成为新疆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人。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前还需申领CA证书并绑定帐号。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完成平台注册、申领CA证书等所需的时间。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投标人可前往新疆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政采云投标客户端,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时,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400-881-7190进行咨询。
8.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CA在政采云平台上传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备注:投标人对不见面开评标系统的技术操作咨询,可通过******/luban/xinjiang-e-biding自助查询,也可在政采云帮助中心常见问题解答和操作流程讲解视频中自助查询,网址为:******/#/help,“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投标人”版面获取操作指南,同时对自助查询无法解决的问题可通过钉钉群及政采云在线客服获取服务支持。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办公室
地 址:乌什县北京路1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乌什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乌什县正义路党政综合办公区一区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小虎
电 话:******